根据网友的描述,他在老家的老房子快20年没有人居住了,由于年久失修,加上没有人居住,经过长期风吹雨淋,屋顶已经塌陷了。在这种情形下,他家这个老房子还能重新在原址上修建吗?
目前很多在外工作的人都有相似的情况,他们在老人在世时,由于当时工资低,在城市买房是按揭贷款,当时也没有老了回家居住的打算。父母在家就在,老人在世时会经常带着自己的老婆孩子回家看望老人,让孩子们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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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自己年龄的不断增大,自己家的老人也先后去世了,老人留下的老房子,成了在老家的唯一念想,也是自己根在那里的象征。但由于老房子长期没有人居住,80年代修的房子,基本上都是土木结构,只要几年没有人居住,家里便是老鼠窝,耗子满地乱串,再加上风吹雨大,本就不怎么结实的老房子很快成了危房。
看到老家孤零零的房子,丢弃了可惜,毕竟是自己家的根。于是部分人到老了,家里的经济压力没有那么大了,才想到要把自己老家的房子翻修一下,住不住是次要的,主要还是要给下一代留个念想,将自己的老家传承给子孙后代。
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,也是人之常情,老家在落后,在贫穷,但毕竟这是自己土生土长的地方,是自己永生的难忘的地方。包括我自己也是这种情况,我家老房子其实也不小,老爸在世时我就想过要去翻修,但当时弟弟妹妹们不愿意,家里的老婆孩子也认为没有那个必要。
现在我老妈已经87岁高龄了,如果现在回去以我老妈的名义翻建,在政策上这是没有障碍的,只要是本村的村民,要在原址上重新翻修,审批这一关基本上都能过,我们村的老房子几乎全都翻修过了,只有我家还是旧貌未变新颜,说起这个事情我就是惭愧。
去年我弟弟回去终于到镇政府办理翻修老房子的审批手续,但我是没有钱的,我告诉我弟弟,如果你有钱,要去翻建老房子我们支持,而且今后的产权都是你的,我们偶尔回去只要有一个安身的地方就可以了。就在前几天,我家老房子的翻修已经动工,按照我弟弟的设想,除了老房子翻修,车库、花园,院落都是规划好了的。
我家老房子的翻修虽然动工了,但户主还是我老妈,我老妈在翻修房子就完全没有一点问题,镇政府和村里都是非常支持的,毕竟老房子影响村容村貌。但人家也告诉我们,如果你们通过审批后迟迟不动工,或是老妈过世了以后再去动工,麻烦就会不断,镇政府可以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,但村民那里不好交代,口子一旦开了,这种情况在农村还有很多。
一旦把握不好这个度,人家也不会拿自己的饭碗来冒险。度是质和量的统一的范畴,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、幅度和范围。这种统一表现在:度是质和量的互相结合和相互规定。关节点是度的两端,是一定的质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。
度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,在这个范围内,事物的质保持不变;突破关键点,事物的质就要发生变化。乡镇干部如何把握这个度,把握这个幅度和范围,这是非常敏感的。
你家老房子20多年没有人居住,实际上已经是无人居住的危房,现在想要来突破这个度,关键点就是审批的问题,审批这个度,既有人为的因素,也有现实政策的因素。如果你的户籍还在老家,还属于这个村的村民,那你这种情况是比较好办的,只要到乡镇办一个审批手续就可以翻建,按照我们当地的政策,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。
但如果你的户籍不在本村,也就不再属于本村的村民,虽然是你家老宅,是你父辈传承人下来的财产,是你的根,但要获得批准新建的可能性是不高的,即使你想交钱,出钱资助一下家乡的基础设施建设,难度也还存在。
在老宅翻修的过程中其实有很多可操作的空间,你自己不能翻建,但是当地的村民是可以翻建的,以当地村民的名字,或是在当地亲戚朋友的名字办起来更加方便。只要符合当地规划,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,通过乡村干部的疏通,其实事情还是能办,虽然不符合正规的途径,但只要达到老房子翻修的目的就行了。
这种方式是否可行,还要看你的协调能力,危机公关的能力,处好和村民关系的能力,自己没有这个能力,还可以通过有这种能力的人来帮你办理,能否行得通,我相信是完全可行的,不信就试试。